环境信息披露是强化落实企业环境责任、构建企业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2022年生态环境部颁布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管理。2022年3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梳理了全市600余家排污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通过集中研究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范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草拟规范、违法违规处罚等问题,确定并公布了《鄂尔多斯市2022年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名单》(含375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名单》),为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执行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良性循环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2022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涉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环境违法处罚等326份企业临时报告进行了集中披露,并将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随机”检查工作中。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披露。2023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专工562人次开展集中培训,内容涵盖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依法披露年报主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操作介绍(企业用户)等,明确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环境信息。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推动建立市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制度宣传培训,强化信息系统和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工作,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精准做好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