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2022年度需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名单,此次公布的375家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中,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类型的企业371家,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1家,属于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17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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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尔多斯市2022年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