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5个督察组,对成都、自贡、德阳、宜宾4市开展督察。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面启动。
此次督察高规格组建5个督察组,组长由有关省领导担任,从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以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抽调人员,对成都、自贡、德阳、宜宾4市开展督察,并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个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督察试点。
督察组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重点关注各市党委政府和省属国有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等。
此次督察将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和程序,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察组将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