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近五年来3月全市工矿商贸事故预警
2018-2022年的3月份,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涉及3个重点行业领域,其中,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图1 2018年-2022年3月份工矿商贸行业事故起数图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3月份事故相对少发。但随着气温逐渐回暖,节后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进入黄金季节,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也将进入高发期,必须采取有效举措予以重点防范。
三、下一步防范措施建议
当前,正值工贸企业复产复工、运输建筑进入活跃期,春季各类自然灾害多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任务艰巨。同时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保持头脑清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内安委明电〔2023〕1号)《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露天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安发〔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刻汲取阿拉善左旗煤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监管执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认真分析研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等因素,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后才能复产复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及时妥善回应重大网络舆情。要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