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情况
纳林河产业园位于乌审旗,该园区已基本完成“五通一平”。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已完成“五通一平”的开发区不需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和水土保持方案论证负面清单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开发区内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列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负面清单的除外)。
列入负面清单,不适用承诺制管理的情形为:
开发区内单体项目在开发区外单独设置弃渣场的。
不适用承诺制管理的项目,需单独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人:董建芳
电 话:0477 - 8525093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