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动“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培育壮大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现就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绿色低碳推进存量升级,以高端示范引领增量转型,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上下联动,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抓手,打好创新驱动、延链补链强链、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组合拳,做优做大做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为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突破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200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bt365备用网址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网
突破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突破3家,成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培育力度,构建企业培育体系。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层层递进,发展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形成梯队培育格局,通过精准服务、优先支持其项目申报、市场开拓等方式,促进企业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明确重点培育领域。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围绕工业“五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领域,重点引进、发展、培育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提供重要支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五企”培育工程。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成长路径。对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已认定和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已认定和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各类创新平台的带动和转化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方法,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开展标准化指导服务,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率先开展标准提升工程,对主导制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以品牌培育推动企业从“质量合格”向追求“用户满意”跃升。支持企业走制造业服务化升级的路径,延长产品销售链条,从卖商品向卖服务转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六)建设“专精特新”加速器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利用闲置楼宇建设一批集资源要素供给、产业链协同发展、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融合技术交流交易、工作生活于一体的“专精特新”加速器平台。对聚集10家以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鄂尔多斯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示范区”牌匾并给予50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七)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高标准培育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进国家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智慧工业园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工程。加大工业项目节能节水改造,创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化转型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
(八)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力度,优化相关服务。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与各类基金和金融机构协同联动,形成银政担风险共担机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担保服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九)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发挥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优先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给。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导向,建立资源要素配置优选机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电价、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给予优先配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等,各旗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企业人才支撑。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才育才聚才,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发骨干和高技能人才参与申报我市相关人才项目,获评人才相应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稳岗扩就业政策,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定期调度分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工岗位人才需求情况,发布导向目录,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中高职院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按月向定向培养生发放在校学习补助,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十二)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展“一带一路”地区等新兴市场,推动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材料采购、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合作。财政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会给予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十三)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培训。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队伍,组织举办高端精准培训班,培育一批会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领军企业家队伍。每年遴选50名董事长(总经理)到北大、清华等着名高校或高端智库机构进行系统培训。组织选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赴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各旗区人民政府)
(十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赋能、供应链对接、投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管理提升、引才育才等专业服务,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对提供服务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年给予奖励2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强化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纳入旗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培育机制。市旗两级要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要注重抓早抓小,健全“发现—引育—遴选—服务—跟踪”的全链条服务机制,择优选择有发展潜力企业入库培育和跟踪辅导,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精准化分析、精细化服务,不断扩大数量和规模,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和效益。开展“专精特新百企行”活动,组建服务团队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列宣传活动,设立专题专栏,选树发展典型,全面宣传企业,推介企业产品、技术、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编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介绍企业成长案例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