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鄂府发〔202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聚焦“三个四”目标任务,着力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结合实际,由市工信局牵头草拟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世界级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托能源基地主导产业,充分发挥绿电能源优势,打造康巴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为核心,多样化应用场景为支撑的“1+N”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布局,聚焦产业、培育产业、服务产业,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努力把鄂尔多斯建成西北领先、国内一流的特色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
《实施方案》坚持以市场主导,政府规范;立足自身,特色发展;统筹把握,系统推进;创新驱动,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明确到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完成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设。
三、《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一)打造一个标杆,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
一是加快云端综合交通平台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整合全市路况信息、车辆信息、运输信息等各类交通数据,构建先进完备的智慧化基础设施体系。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探索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综合体筹建,加快建设智能网联矿用车、商用车测试基地,建设国家级的现代化测试示范应用平台。
(二)拓展丰富应用领域,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多场景示范。
一是加快中心城区旅游接驳车、公交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替代进程,加快公共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二是以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应用为目标,围绕市内重要运输干线、物流园区,积极探索商用车辆示范应用。三是统筹行业资源,探索具备显着经济效益的智能网联矿用车运营新模式,打造矿山车辆示范应用龙头。四是支持中心城区率先开展市政清扫车、警务巡逻车、自动零售车等车辆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批量替代,全面推动专用车辆示范应用。
(三)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探索建设样板型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治理体系。
一是瞄准国家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方向,极推动智能网联交通方面涉及城市管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修编,逐步完善覆盖新技术交通“人、车、路、云”等各个领域的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国内一流大学和国内先进车企的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深入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工程。三是以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管理体制,建设适应新技术的现代管理体系。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保障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运营模式。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四是强化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