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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4-16 14:49作者:来源:

          

           

           

           

           

           

           

          鄂审报〔2021〕23号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关于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党组书记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依照市委依法治市办2020年鄂尔多斯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印发了2020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推动严格规范审计,带领和团结全局审计干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评实施,并如期完成。其中,通过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结合的方式,首次实现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审计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审计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工作流程》《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对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内容以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做了详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件、明身份。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公示张贴在被审计单位指定位置。在审计决定书中列明执法主体、对象、事由、依据、结论、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重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组成员分工和时间进度等整个审计过程,审计过程中的记录及审计结束的案卷整理要做到客观全面、规范完整。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13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审计程序不够规范、审计过程记录不全不细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审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审计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3人,法规科3人负责法制审核,审计业务由审理科负责审理。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对旗区审计机关“三位一体”考核及案卷质量评查。在办公楼大厅内放置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审计执法过程责任追究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市审计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市审计局法规科负责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现有工作人员三名。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及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做出审计决定后,被审计单位如果对审计决定不服,可提出行政复议、诉讼或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2020年市审计局无人民调解、仲裁及诉讼案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时,告知被审计单位申请复议的权利及申请复议的期限,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五)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市审计局年初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0年学法计划》,将法律学习、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针对审计干部外出审计居多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科室组织学习、局里集中学习相结合,运用审计大讲堂、自学、讲座、调研等方式进行,注重运用网络、媒体等现代信息载体,组织学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各业务科室外出审计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系统内普法与面向社会普法并重,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年底顺利完成了 “七五”普法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开展了“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审计业务不够规范、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不够丰富等。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把审计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维护政令畅通、推动发展改革、揭示风险隐患上来,更好做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实事求坚持审深查透,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前置条件和行为标杆,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养。组织审计干部按时参加审计署组织的审计大讲堂,定期组织审计干部集中学法,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审计干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而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21年4月8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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