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步推进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紧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加强调度督导,持续推进创建进度。
工作进展:2022年3月,市委、市政府动员全市力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4月编制完成了创建规划和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5月创建规划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6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规划并印发实施,指标分析和档案整理工作全面展开;9月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宣传片制作;9月14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鄂尔多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预审;10月初完成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资料审核,10月14日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线上核查。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考核指标体系中,我市参与考核的指标共计36项,其中,19项为约束性指标,17项为参考性指标。36项考核指标均已达标,达标率100%。2023年以来,市级创建层面,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一轮工作调度,掌握了各旗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规划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其余工作按计划持续推进中。